服务热线:

13165372278


企业一站式代理服务

公司注册/商标注册/代理记账/资质代办

业务咨询

文章
  • 文章
搜索
首页 >> 财税政策 >>信创动态 >>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《国务院关于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详细内容
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《国务院关于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
时间:2024-02-07     
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《国务院关于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《国务院关于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
  为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关于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,打造诚信有序营商环境,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《国务院关于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,并于2024年3月5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
  一、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samr.gov.cn),在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征集调查”提出意见。

  二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jjzdc@samr.gov.cn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《国务院关于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”。

  三、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(邮政编码:100088)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《国务院关于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  附件:

  1.《国务院关于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

  2.关于《国务院关于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的起草说明

市场监管总局

2024年2月6日

附件下载:

附件1:实施规定.docx

附件2:起草说明.doc



服务项目

关于我们

联系我们

公众号

手机站

13165372278
周一至周日(9:00-18:00)
官方邮箱:xinchuang0537@163.com

邮编:272000

邮寄地址: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金宇路30号百丰商务中心

业务咨询

seo seo